今天下午,“普陀區既有住宅更換電梯軟法指引”在半馬蘇河驛站·1690黨群服務中心發布。發布會之所以選在此處,是因為相關經驗脫胎于這里的中遠兩灣城小區。
中遠兩灣城是上海內環里最大的住宅小區,96個樓棟共有11599戶近5萬居民。最早建成的樓棟距今已有22年,“高齡”電梯經常“宕機”,存在電梯梯門關不上、驟降、電梯運行時廂體晃動嚴重等安全隱患問題。
“2021年小區第一部電梯成功更換后,相關實踐很快就復制推廣開來。目前中遠兩灣城206部電梯中186部正逐步推進換梯,其中129部已投入使用。”中遠兩灣城第三居民區黨總支書記惲梅說,普陀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司法局以中遠兩灣城成片換梯成功經驗為基礎,將商品房社區“換梯”工作方法以軟法指引的形式明確細節、規范責任,是以法治保障居民自治和護航群眾安居樂居的體現。
摸著石頭過河
“2019年初夏,我一個人搭乘電梯,突然一聲巨響,電梯停住了,吊在五六樓之間。電梯里沒有手機信號,緊急呼叫裝置只有雜音,我拼命拍門大叫,總算有路過的鄰居聽到動靜,幫忙聯系物業來處理。后來樓里不少人也陸續碰到了類似的情況。電梯用了近20年,隱患很大,大家都萌生了更換的想法。”中遠兩灣城147號的居民張英華講起5年前的親身經歷,這也是“換梯”的開端。
更換電梯沒那么容易,換梯條件怎么界定?要走什么程序?維修資金該如何使用?單一樓宇更換電梯是否有法律依據和制度保障……一連串問題擺在居民面前。
2020年8月,樓代表聯系到中遠三居委,黨總支書記惲梅告訴大家,首先要在樓里成立樓內所有業主認可的“換梯小組”,至少5人。緊接著,由惲梅牽頭,業主代表、物業、業委會一起,召開了關于147號換梯的三位一體討論會議。就這樣,在居委會和物業的支持下,業主們邁出了換梯的第一步。
新問題又出現了:維修資金不一定夠換梯。業主們提議,由樓內全體業主自籌資金。惲梅當即表示反對,147號是小區第一棟要“換梯”的,并且是全樓業主都迫切要求換的樓棟,自籌并不合適其他樓棟,不能特立獨行。張英華說:“我們是摸著石頭在過河,應該走一條平坦的路,不能拍著腦子去走不尋常之路。于是我們求助居民區黨組織,由居民區黨組織搭建平臺,跟三菱電梯公司開了溝通會。”
會議結束后,雙方達成了以前從來沒有過的特種設備分期付款的做法。電梯公司本來明確提出,特種設備不能分期付款,但考慮在中遠兩灣城是一個超大型社區,居民黨建平臺有保障,還是同意讓業主分三期付款,這樣就解決了當時資金暫時短缺的情況。
換梯過程中還有一個成功的關鍵在于業主們建立了樓事樓議平臺,這個平臺的搭建讓樓棟居民與物業、業委會有了一個常態化的溝通議事平臺。張英華說:“我們三方幾乎每周都要召開溝通會議。在多輪的溝通、討論、意見征詢之后,終于簽訂了更換電梯合同。2021年6月正式開工,9月第一部客梯成功更換,11月貨梯也完成換梯,至此,我們用上了全新的兩部電梯。”
形成法治觀察意見
中遠第三居民區也是普陀區首批基層法治觀察點之一,在推動“換梯”的實踐與思考中,針對換梯條件界定難、管理主體不清晰等問題,惲梅作為法治觀察員,提出了《關于健全“換梯”治理體系提升“換梯”治理能力的法治觀察建議》。
從147號樓開始,到現在為止,中遠第三居民區58部電梯,正逐步推進換梯56部;中遠兩灣城206部電梯中186部正逐步推進換梯。由點及面的實踐,為街鎮、區級、市級層面深入調研、出臺規范化指引、建立完善“換梯”機制提供了鮮活案例。
“中遠三委從社區層面上積極推進成片‘換梯’工作,并持續拓展樓事樓議‘小型業主會’議事機制適用范圍,取得了較好成效。”惲梅說:“從這些經驗出發,我們在建議中提出,市級層面可以建立‘換梯’治理專項聯席工作會議制度,有關部門應就‘換梯’治理集中研判、統一部署,形成在全市范圍內實施的專門方案,明確相關標準、條件、流程等亟須解決的問題。區級層面在市級指導下成立專門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各相關單位,在市級總體方案基礎上形成區級方案。”
此外,樓事樓議“小型業主會”議事機制以樓組為基本單位,流程規范、普適性程度高,其運用使樓組的民意征詢效果、事實推進效率、居民獲得感滿意度等都呈現出積極態勢。
惲梅介紹,除了推動樓組“換梯”實事成片落地,他們還推動了樓棟快遞入戶、大堂微更新等區域性公共事務的協商難題解決,也衍生了運用于小區兒童樂園眾籌微更新、非機動車庫信號覆蓋、地面僵尸機動車清理、非機動車坡道改造等項目征詢協商流程。
“我們轄區內60余家商鋪還組成了商鋪網格,由居民區塊長擔任網格長,物業專員擔任網絡員,加強小區內商戶包干管理。還匯聚法院等力量,打造‘第三方調解集群’,探索建立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特色站點。”惲梅說,完善的社區治理法制體系是由自治規則、樓組公約、議事機制等與法律法規共同組成的,只有運用法治思維,才能很好地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
讓優秀經驗可復制
裝訂成冊的《軟法指引》共38頁,很像一本聚焦換梯工作的“工具書”,為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居民等各方提供了兼具操作性和靈活性的路徑指引,其中明確了推進換梯工作的11個節點,包括:廣泛聽取意見、形成初步意向、成立換梯小組、形成換梯方案、開好業主會議、嚴格投票表決、方案表決公告、成立協調專班、文明進場施工、項目施工評估及換梯材料歸檔。最后還列明相關法律法規。
在《軟法指引》制定的過程中,普陀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司法局多次與中遠兩灣城第三居委會、宜川路司法所及小區物業開展情況咨詢會、座談交流會,并廣泛聽取了各基層法治觀察點和觀察員的意見建議,做到“深入調研、開門制定”。
“作為桃浦鎮司法所的基層法治觀察員,2024年3月,我第一次收到了《‘換梯’軟法指引1.0版》。收到后,我立即在所內組織了研究小組,先全面閱讀文獻,逐條分析規定和指導意見,隨后召開了一系列內部研討會,對法律依據、實際操作性和可能遇到的挑戰進行了深入討論。通過多輪次、多角度的研究和討論,形成初步的意見和建議,以確保指引更加完善和切合實際。”上海申道律師事務所主任楊鄒華說。
“此次指引的發布,是對優秀經驗的推廣,讓更多小區‘換梯’不再‘摸著石頭過河’。”發布會上,普陀區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張韶春表示,作為全市首部既有住宅更換電梯的軟法指引,這是普陀基層依法治理的一個縮影,更是推進更高水平治理的新起點,接下來他們將繼續扎實做好基層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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