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金信諾公告稱,將控股子公司中航信諾與磷酸鐵鋰相關的資產、業務剝離出售給川金諾全資子公司廣西新能源。為完成上述交易,金信諾成立營口川信諾,由營口川信諾收購中航信諾磷酸鐵鋰業務相關資產,營口川信諾完成前述資產收購后,廣西新能源將收購營口川信諾全部股權。
金信諾證券事務代表向記者表示,本次交易已經全部完成,在磷酸鐵鋰業務剝離后,將更有利于公司現金回流,專攻主營的特種業務。
據了解,中航信諾由金信諾于2016年與營口航盛科技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珠海橫琴新區凱天防務投資中心共同出資設立。該公司主要為客戶提供特種測試電纜組件、測試設備,是金信諾在特種領域的重要子公司;同時中航信諾有部分磷酸鐵鋰正極材料業務,該部分業務目前年產能約4000噸。
值得一提的是,磷酸鐵鋰業務并不是金信諾在參與設立時的初衷。金信諾證券事務代表透露:“初衷是為了發展公司的特種業務,不過在共同設立中航信諾時,合作方帶來了磷酸鐵鋰材料業務。”
金信諾在公告中表示:“考慮到目前行業格局正在革新變化,中航信諾的磷酸鐵業務若無法獲得持續投入,其未來經營情況將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而磷酸鐵鋰材料并非公司主營業務方向,為了促使磷酸鐵鋰業務獲得戰略支持,同時促進資金回流主營業務,公司剝離出售中航信諾磷酸鐵鋰業務。”
根據《資產收購協議》,營口川信諾承接中航信諾磷酸鐵鋰業務全部現有完整的業務渠道。中航信諾將完整分離磷酸鐵鋰產品的銷售系統,包括銷售人員等。
從成立新公司到其被收購,這一系列行為的主要目的是方便標的轉移。金信諾證券事務代表表示:“磷酸鐵鋰業務剝離出來后,需要有載體承接并作為標的出售,這樣交易會更加順暢。于是公司當時專門成立了營口川信諾來承接。”
《資產收購協議》顯示,中航信諾及營口川信諾資產轉移時均為公司合并范圍內的控股公司,之間的資產轉讓及收購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也不構成關聯交易。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副教授樓秋然向《證券日報》表示:“從法律規定來看,只要經過法定程序、資產估值妥當合理,借由成立特殊目的公司完成資產轉讓是完全合規的。”
截至目前,金信諾磷酸鐵鋰相關資產及營口川信諾股權均已完成交割。同時,金信諾表示,本次剝離磷酸鐵鋰材料業務的交易不會對中航信諾的特種業務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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