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委員會公布了一份新草案如果通過,未來的智能手機制造商將向歐盟提供智能手機,他們必須確保有至少五年的備件,從手機上市的時間算起,制造商必須確保電池壽命
建議在至少500次完全充電后,電池應該具有83%的容量在歐盟銷售的手機必須顯示能效標識,類似于洗衣機和洗碗機,還會告訴用戶預期的電池壽命和其他參數,如抗摔程度
新草案適用于平板電腦和手機歐盟認為,如果硬件更容易維修和回收,設備生產和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將減少三分之一
以蘋果為例當蘋果不再銷售某個產品時,用戶至少在未來5年內仍然可以獲得配件5年后,如果有配件,蘋果依然會提供服務7年后產品將會過時,蘋果將不再提供硬件服務
新的歐盟草案也涵蓋了軟件當硬件退出市場時,制造商必須提供至少五年的安全更新和至少三年的功能更新
手機制造商認為,歐盟草案將迫使制造商準備更多配件,增加塑料消耗,浪費資源,但歐盟警告稱,如果不達標,將被迫退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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